在酒店所提供的空间内进行设计,设计出的空间从客观存在现实上来看,其形式是开敞的还是封闭的,或是结构空间,通常都是由空间中的各界面、各构件构成的空间的外在形式,而在这的主观意识上的形式感。其物态的形式和人在头脑或心理上对空间形式所产生的感觉并形成的反映.决定了不同的空间形式的出现,也由此形成了人们对不同形式、形态的空间的定义和命名.这正是反映了酒店设计空间艺术的本质,也是反映人的主观能动性与物的客观被动性的结合,以及空间形式所具有的客观被动及能动的具体表现。 以人的感觉角度出发,往往又会对这些空间形式中的内在空间产生不同的感觉或感受,这些感觉或感受来自于视觉上的或心理上的两个方面。尽管封闭或开敞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人对空间形式的一种心理的反映,但其重点却在于空间是由物的形态而围合成的空间形式,因此,它们即是形式的表现。因此,从人的感觉的角度出发对空间所产生的不同体验而形成的静态宅间 ,动态空间 ,想象空间等又可称为是空间形式中所包含的空间形态,即以人为中心对空间进行命名,这些具有不同特征的空间形态往往就包含在既定的空间形式中。有其相同和独立的一面。